在本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将2015年外贸的增长目标设定为6%,并提出“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增量部分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让地方和企业吃上 定心丸 ”。
这一表态受到外贸界人士的欢迎,在他们看来,出口退税负担变化虽然反映的是中央与地方在财权、事权上的关系变化,但也事关很多外贸企业的生死存亡。
2014年中国外贸数据不尽如人意,按照美元计算,增速为3.4%,与7.5%的目标值相距较大。
商务部国际贸易研究院副院长邢厚媛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口退税为地方政府减负,不仅仅是刺激外贸出口,更能让出口更有效率,保证外贸企业的收益,“出口与内需息息相关,中国外贸背后大量的就业人口直接影响着国内的消费市场,也关系到进口”。
为地方财政减负
在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前夕,3月3日国务院已经发布《关于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出口退税(包括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2014年原负担的出口退税基数,定额上解中央;中央对地方消费税不再实行增量返还,改为以2014年消费税返还数为基数,实行定额返还。财政部具体负责核定地方出口退税上解基数和中央对地方消费税返还基数等工作。
中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始于1950年,但持续实施是改革开放以后,在1990年代前后形成比较完整系统的出口退税制度。
据了解,近10年来,国家在逐步调整在出口退税上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别负担,从2005年开始,超基数的出口退税,中央与地方负担比例调整为92.5 7.5。
虽然负担比例已经不足10%,但对于外贸出口量大的地方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以江苏省为例,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江苏省共办理出口退(免)税1842.5亿元。
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中国外贸在沿海省份的集中度高,实际上许多出口货物来自于其他地区,只是从沿河海关报关出口,但由于外贸数据算在了出口地区,出口退税的地方负担部分就由把关地财政负责,这无疑加重这些地区的财政负担。
“增加了沿海地区负担,也影响了内地的招商引资,还会滋生一些监管问题。”邢厚媛表示,由于异地出口,海关监管难度大,给骗出口退税开了方便之门,“因为是异地,查起来周期长,会影响出口退税的周期。”
记者此前在广西采访外贸企业时也了解到,由于要应对海关的检查,一些做异地出口的企业常年保存所有高速过路费收据、发票,而且检查的时间长,检查期间无法退税,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邢厚媛认为,由于一定比例的外贸企业的利润即来自出口退税,甚至是来自部分出口退税,因此能否及时、足额地退税,事关企业的生死。
按照流程,在办理出口退税中,企业需要提供报关单、出口销售发票、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产品征税证明、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等多种资料,且需要通过海关、税务等多个环节的审核。如果国税部门对某笔交易有怀疑,会给企业发函调查,然后核对上述各类信息的真实性。在受访的企业中,出口退税的周期从一个月到两年不等。
实际上,中国的出口退税制度一直是出口的“晴雨表”,也是调节出口的 实际上,中国的出口退税制度一直是出口的“晴雨表”,也是调节出口的有效财政制度,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享受出口退税商品的目录是变动的,出口退税率也是变动的。